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四评”机制
发布时间:2019-01-15 11:00:40

为有效化解代表建议办理“重答复轻落实”、“正在解决”建议长期不解决等“老大难”问题,常委会修订建议办理考核办法,建立“四评”机制,实行“二次交办制”确保交办合理、到位,强化承办单位办理责任;全程紧盯办理进度,坚持每月一报告、每月一通报、每月一督办;对“无法解决”或“留作参考”建议,组织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聘请第三方进行“合议评估”;将“办结”满意度测评改进为“解决”满意度评议,对“解决”建议开展分项打分、分类评价,倒逼承办单位在建议真正解决上下功夫。2018年进行合议评估的9件建议中,4件转为“列入计划解决”。区政府积极制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规则,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四评”机制推出以来,代表建议解决率同比提高了10.4个百分点。这一做法得到省、市人大的肯定推广。


来源:上城报   作者:   编辑:潘煜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