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重要部署,我区以清波街道为试点,在杭州市率先探索实行街道党员代表会议制度。
3月9日,2013年清波街道党员代表会议在区政府大礼堂召开。会议应到党员代表120名,实到115名,请假5名,列席代表27名。会议为期一天,议程包括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中共清波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通告;街道纪工委书记作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工作通告;全体党员代表对街道党工委班子、纪工委班子和党政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党员代表就两个通报内容进行分组讨论;党员代表询问会及部分党员代表履职发言。
区委副书记、区长缪承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莫锋、区委组织部及各街道分管负责人也列席观摩了会议。
缪承潮在讲话中对2012年街道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对街道积极筹备和推进党员代表会议工作,创新建立党员代表工作规范,有效汇集智慧力量表示了赞许。缪承潮指出,建立健全街道党员代表制度,有利于畅通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扩大基层民主;有利于发动广大党员深入网格开展服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利于集聚区域智慧整合区域力量,推进上城区“科学发展,智慧增长”;有利于深化民主监督促进科学决策,加快街道干部队伍建设,在各个层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希望清波街道要进一步探索实践,不断完善、不断提升、不断总结,真正将这一制度打造成为一个党员代表履行尽责发挥作用的良好平台,在推进我区基层民主建设进程上起好头、迈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