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税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自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我区贯彻实施以来,区国税局根据上级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区地税局的大力协助下,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稳步推进,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我区顺利展开。截止2013年11月底,上城区国家税务局共已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687户。在今年8月“营改增”双扩围后,确认影视业试点纳税人21户。通过积极落实各项政策,“营改增”1-11月入库税收2.37亿元,合计为纳税人减负逾1.62亿元,新增一般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抵扣7758万元。“营改增”实施以来,辖区企业税负下降明显,按同口径营业税测算:交通运输业下降0.09%,研发和技术服务下降0.34%,信息技术服务下降0.48%,文化创意服务下降0.55%,物流辅助服务下降0.83%,税制改革效应明显,基本达到政策预期。
根据2012年12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此次扩围,不仅会减轻相关行业的总体税负,促进行业发展,还将推动全国范围所涉及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区国税局将按照改革总体部署,认真细致抓好试点方案的实施,对扩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确保扩围工作平稳推进,使这一重大改革红利持续显现。
一、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
为努力使铁路运输业与邮政业在2014年1月1日能顺利过渡,区国税局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落实各项“营改增”政策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认真总结前期“营改增”工作经验。及时启动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扩围工作要求,统筹部署,通过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积极协调安排各科室分工,成立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征管业务组、技术保障组、服务培训组等五个工作小组,依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按照试点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进度表,要求于12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完成试点纳税人分类和一般纳税人认定;12月27日前,完成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确认,专用设备供应商为试点一般纳税人发售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12月31日前,顺利发放发票。
二、开展走访调研,摸清扩围情况
为全面把握此次“营改增”扩围的税源情况,区国税局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结合此次“营改增”扩围的行业特点与我区实情,在接收地税征管信息后,由局领导亲自带队,通过形式多样的走访调研,确认纳税人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以及具体的税源信息,同时广泛宣传“营改增”政策要点,告知办税流程。通过走访辖区内的铁路运输业与邮政业等重点企业,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提升纳税服务效能,密切关注企业相关业务的税务界定、“营改增”之后的税收负担等企业感兴趣的话题,及时传递相关政策信息,鼓励企业用足、用好各项“营改增”税收政策,帮助解决相关涉税困难,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切实提高大走访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走访活动落到实处。据统计,现上城区试点纳税人核实完成率已达100%。
三、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服务手段。
实行“营改增”试点后,国税管辖的纳税人数量大大增加。2013年1-11月,国税纳税人同比增长近30%,办税服务厅日均叫号量同比增长10%。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特别是初次来国税办理涉税事项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区国税局推出了多项服务举措: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国税网站、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现实意义以及具体的办税流程等知识,使纳税人咨询得到迅速、准确的回复。二是加强内部业务培训。迅速组织专题学习,目前已举办3场培训,帮助全体干部全面把握扩围政策内容;加强办税窗口和咨询岗位人员业务培训,为扩围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储备和业务支撑。通过每月一学、每月一考,评选“服务之星”等形式,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营改增”政策,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外部培训。在上门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基础上,推出“纳税人学校”这一培训新举措,举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政策辅导培训班,培训纳税人54人次,近日还将联合服务单位就货运税控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开展培训,确保纳税人能够顺利领票、开票和申报。
四、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管理。
通过借鉴之前“营改增”试点过渡的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紧急预案,成立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处置小组,从发票发售、报税业务、代开发票、公共秩序、涉税舆情等多方面确定应急处理办法,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对工作中突发的计算机网络、软件系统、硬件设备升级或故障,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在办税服务厅办税高峰时段增加导税人员,全程引导“营改增”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预约、延时、提醒等服务,增设“营改增”服务专窗,全程服务试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及时与地税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做好试点纳税人的信息传递等交接工作,通过横向联动,认真研讨“营改增”过渡问题并迅速解决,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