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迁户胡阿凤的房屋坐落于望江门外直街,面积30多平方米,属于房改房,被划入征收范围红线内。产权人胡阿凤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急性胆囊炎、白内障,及严重的糖尿病,生活极为困难,建议给予一万元困难补助费。同意、同意……我们上门了解过,该户的生活确实很困难,家中没有经济支柱,对于这样的困难人员,我们街道有权利、也有义务去帮助他们暂时渡过难关;综合班子成员意见,同意给予该户一万元困难补助费。”今年年初的一天上午,在紫阳街道三楼会议室,街道全体班子成员就被征迁户的困难补助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因为涉及的补助金额大,街道办事处决定通过“紫阳街道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进行协商解决。
所谓的的“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紫阳街道的一些重要事情,以前是一部分领导班子商量通过即可,这样做或许事情更简单方便一些,但是还有一部分班子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为进一步促进街道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街道领导廉洁从业、规范决策、防范风险的能力,多年来紫阳街道不断探索创新机制,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自身实际,于今年年初制定并实施“三重一大”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除遇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外,“三重一大”事项应由街道党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党委班子的决策过程必须包括酝酿准备、集体决策两个阶段。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全程既缜密又严谨。从决策前的听取意见到决策时的议题酝酿都融合多方意见建议。如街道四楼会议室原先拟作为市级社区影院项目的试点场地,但在酝酿准备阶段通过社区的民意调查、各方的意见征集,有居民对社区影院放在四楼且没有电梯提出了异议,也有居民更希望以电影进社区的形式,方便居民在家门口看露天电影。因此该议题在广泛征集民意和充分酝酿前提下,在集体决策时未能通过。
“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注重街道集体决策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如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但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原则上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党工委书记委托街道办事处主任召开并主持。集体决策时,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保留的意见,并说明理由。街道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议记录采用专用记录本并及时存档由专人保管,其中干部人事及涉密记录分类保管。
自“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施以来,街道共商议解决涉及街道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