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有关部门正在对户外广告进行拆除 编者按:去年10月开始,杭州大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着力解决户外广告设置乱象问题。如今,经过连月来的行动,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然而,整治行动并不会就此而停止。前段时间,市委、市政府提出“美丽建设学天津”目标要求,加大违法户外广告监管与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广告设置乱象、广告设置品质低等问题。为响应此次行动,本期“他山之石”栏目特摘选介绍天津市对该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以供我区相关部门学习借鉴,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区户外违法广告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
2013年开始,渤海之滨的天津徐徐铺展“美丽天津”的建设蓝图。两年间,“美丽天津·一号工程”从清新空气、清水河道、清洁村庄、清洁社区和绿化美化等方面入手,城市形象焕然一新。曾经的工业重镇天津,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改变。
去年,天津通过精细管理加快打造街容管理升级版,创造整洁、优美、亮丽、有序的城市容貌。
在街容管理中,天津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治理成果,重点对151条主干道路、31个重点地区、滨海新区建成区主干道路实施专项治理,完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任务,包括拆除未经行政许可准予、擅自设置或设置期满未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对擅自设置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使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达到零设置。
行动中,各区县市综合执法部门建立了日常检查巡查制度,坚持主干路与次支路同一管理标准,建立巡查路网,并推广快速反应机制,对夜景灯光缺点断带,广告画面脏污破损,牌匾缺笔短画,违法进行外檐装修等问题,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快速解决、高效整改。
在治理过程中,天津市对未按许可内容、标准设定的广告设施进行整改;管理维护牌匾标识,对老旧牌匾进行维修、维护、更换;规范小型占路灯箱广告及占地标识,对需要保留的公用设施上的广告信息,按照景观标准进行重新设置;使用新材料和节能新光源,提升广告设施标准;严格车体广告管理,依法清除违法车体广告;清理临街违法设置和未按标准设置的布标幔帐、张贴画、气球、充气造型物等;并拆除违法设置和已过行政许可期限的建筑物顶部广告和单体字;拆除公共空间违法设置的LED屏、牌杜绝光污染;在此基础上开展集中治理,严控散发非法小广告等行为。
同时,针对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治理,对户外广告进行规范。按照“规范、美化、合法”的要求,对道路两侧违法设立、有碍观瞻、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集中排查并记录。拆除违法设置广告、超过行政许可期限设置的广告以及沿线桥梁、涵洞上违法设置的广告。拆除破损、残缺、褪色、空版的户外广告牌匾,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新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力度,对新建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抓源头,将新建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确认的新建违法建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对已有的违法建筑,要摸清底数,建立详细台账,完善相关法律和执法程序,结合辖区旧楼区改造逐步进行拆除,不断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从严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占地标识、LED大屏、私改门脸牌匾、擅自进行外檐装修和临时悬挂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治理时限、标准和要求,快查快办快治。杜绝“以罚代管”、“罚而不治”、“推诿扯皮”等现象,堵住执法管理的漏洞、死角、盲区。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考核的杠杆作用,创新完善考核办法,明考与暗考相结合、定期考核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凡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到定期考核时未予以整改的,一律列入考核成绩。
此外,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表开展工作。以2014年整治行动为例,3月20日到4月20日前,完成对全市950个报刊亭规范治理和严查严控非法小广告回潮的任务;4月20日到6月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理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活动;6月1日到12月底,按市政府要求时限和标准,完成高速公路、国道、外环线等道路两侧违法设置的大型占地户外广告设施的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