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搬迁补偿工作,帮助老百姓更好地理解联建房搬迁补偿方案要点,记者就补偿方案采访了望江街道现场动迁指挥部国有联建动迁组负责人,该负责人对补偿方案的要点一一进行了解答。
问题一:此次搬迁有几类补偿方案?
答:根据望江地区改造建设实际及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无证”房屋(联建房)的现状,对在规定期限内腾空并签约的联建房,按以下搬迁补偿方案:1.货币补偿(收购)2.产权调换3.外迁异地安置。
问题二:货币补偿(回购)、产权调换、外迁异地安置分别是如何补偿与安置的?
答:1.货币补偿(回购):价格参照地块启动时点市场评估比准价的8.5折确定。
①被搬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收购)的,应书面承诺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在规定期限内签约腾空的,被搬迁房屋按照房屋评估价8.5折的35%给予奖励。
②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8㎡的(本市另有住房的,一并计算建筑面积,非成套房、附房、车库除外),按照48㎡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收购)。
③选择货币补偿(收购)的,一次性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每套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的,临时安置费为1800元/月;每套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临时安置费为每月45元/㎡。
④过渡方式:被搬迁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
2.调产安置:
①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非成套房、附房、车库除外),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8平方米。安置用房中与被搬迁房屋补偿金额相等部分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的,建筑面积48平方米内的差额部分按910元/㎡价格结算。
②安置房建筑面积中原被搬迁房屋面积部分按1547元/平方米结算;安置高层或小高层的,按原房建筑面积为基数增加10%部分按910元/平方米结算;其他剩余面积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结算。
③扩面优惠:被搬迁人选择望江地区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安置房源允许情况下,根据申请,每户可给予20㎡以内(含20㎡)的扩面优惠,该部分面积按8800元/㎡结算。扩面面积20-30㎡部分,该部分面积价格按12000元/㎡结算。扩面30㎡以上,扩面价格为安置时点的市场评估价。
④安置房分房选房原则:先腾空、先编号、先选房。
3.外迁异地安置:
按照房屋市场评估价等值置换原则。以原房评估价值为基础,给予安置房源一定折扣的优惠。具体优惠价格将根据不同地段安置房源另行确定。
在安置房源允许的情况下,结合住户申请,每户可给予适当扩面优惠,具体扩面价格分为三档:(1)20㎡以内(含20㎡)按安置房屋评估价格的40%结算。(2)20㎡至30㎡(含30㎡)按评估价格的60%结算。(3)扩面30㎡以上,价格为安置时点的市场评估价结算。
问题三:签约腾空补偿的标准多少?
答:1.腾空奖励2万元,签约奖励2万元,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腾空签约另奖励2万元。
2.整体提前腾空搬迁奖励。单位:元/户
其他:搬家费1200元、电话移机108元、有线电视300元、宽带移机108元、空调移机200元、峰谷电表100元。选择货币补偿(收购)方式的,搬家费每户按一次计算;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搬家费每户按两次计算。
问题四:过渡期及过渡费标准?
答:调产安置过渡期限自被搬迁人搬迁之月起36个月。搬迁之月即为被搬迁人将被搬迁房屋腾空交给搬迁实施单位之月。
每套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的,临时安置费为1800元/月;每套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临时安置费为每月45元/㎡。如过渡时间超期的,根据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按每月45元/㎡标准计算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的2倍发放临时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