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吟同志自2005年进入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12年12月起担任公诉科副科长至今。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李佳吟同志能始终秉持检察官职业理想和职业追求,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廉洁自律,刻苦努力、敬业好学,检察公诉业务能力突出。
1、笃志好学,专业水平较高。李佳吟同志在尽职完成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能始终坚持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实时更新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及素养,提高自己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争做公诉业务的行家里手。积极参加市、区两级检察院的各项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公诉业务水平。作为一名女检察官,即便处于怀孕生产等特殊时期,也从未放松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业务能力的提升,期间不仅顺利通过主诉检察官笔试和面试、获得华东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学位。在参加杭州市第九届优秀公诉人比赛期间,克服了小孩尚在襁褓之中,赛前缺乏系统准备等困难,坚持完成了连续五天的高强度比赛,最终以总分第十三名的成绩获得杭州市优秀公诉人称号。2014年,李佳吟同志代表上城区检察院参加杭州市第十届优秀公诉人比赛,顶住赛前压力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获得杭州市十佳公诉人称号。2015年,李佳吟同志代表杭州市检察院参加浙江省第十届公诉业务竞赛,在全省36名公诉业务强手中脱颖而出,以总分第三名的成绩获得浙江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展现了高水平的公诉论辩和案件审查水平。
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日常公诉业务的思考与提炼,学干互促相长,所撰写的多篇文章、调研报告在相关法学刊物中发表并参加市、省两级的理论年会。
2、执着专注,履职成效较好。在公诉工作长期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李佳吟同志作为科室办案主力,克服了身为公安家属家庭负担较重的不利因素,勇挑重担,主动承担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经侦案件、自侦案件以及上级院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近三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承办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所办案件连续多年被评为院精品案件,办案能力亦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作为主诉检察官,李佳吟同志能以身作则,主动放弃休假时间,带头加班加点,除高质量完成自己的办案任务外,严格审核并有效指导科室其他助理检察员办理案件,审批案件时严把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既注重实体问题的处理亦充分重视办案程序的要求,强化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及释法说理的严谨性。三年来共签批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作为公诉科副科长,能认真履行副科长职责,积极协助科长抓好科室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做好新人的传帮带工作。
李佳吟同志工作作风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 案件无论难易,均能对全案进行客观的法理分析,法律文书记载全面完整,所办案件未出现一例无罪判决,办案质量在各类抽查评选中均获肯定;同时孜孜以求深研案情,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不枉不纵,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实践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多次成功追诉犯罪,其中仅2014年度追诉十年以上重罪二人次;所提起抗诉案件两起,抗诉意见均获法院采纳;此外对公安、法院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敢于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在出庭履行公诉职能中,思路清晰、思维敏锐,论辩有理有据、丝丝入扣,庭审效果良好。因检察业务实绩突出,2014年、2015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多次获得嘉奖和表扬,并获上城区优秀公务员、反邪教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公正执法,廉洁自律较严。李佳吟同志能始终将勤政、廉洁、自律作为自己日常行为的准则,坚定政治信仰,牢固树立大局观,恪守检察官职业操守,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坚持公正执法,廉政方面无不良反映。积极向上、敬业奉献,严以律己、追求完美,能帮助指导科室同志们共同提高成长,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检察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