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医疗救助覆盖面窄、救助力度不足、医疗费救助需求强烈等实际状况,上城区充分发挥社会慈善力量,通过区慈善总会持续实施医疗救助政策,为困难家庭及中低收入家庭减负。
救助覆盖四个经济层次的家庭。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定结果,对“持证困难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以下”、“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至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0%”、“人均收入在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0%至130%”四类对象实施救助。
医疗费类型全覆盖。除了自负、自理医疗费之外,必需支出的自费医疗费也纳入核算和救助范围,并且家庭成员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都可叠加合计。
分层分类差异救助。对自负、自理医疗费和自费医疗费分别设定救助比例。其中符合救助的自负、自理医疗费根据家庭收入层次分别给予最高100%、最低60%的救助;符合救助的自费医疗费全部给予30%的救助。
据统计,2016年,共有169户家庭得到救助,区支出救助金113.52万元。今年1季度已救助124户,支出资金1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