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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冬季安全提示(二)

2017-12-04 09:39:20来源:上城报

    进入冬季,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了冬季消防安全提示,呼吁各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众自觉加强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电动车类

    1、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2、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停放和充电,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家庭防火类

    1、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2、冬季天气寒冷,取暖请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出门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燃气开关。

    3、教育儿童不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4、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燃气阀门、接头和管路连接要牢固,松动、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不能用明火查漏,可以用肥皂液查漏。

    5、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现场拨打手机、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作者:上城消防大队 编辑:潘煜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