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交通运输局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杭州市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8年3月1日起,杭州市20多万持证残疾人和全国的持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在杭州市内均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免费乘车对象:由原政策规定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到了凡杭州市户籍(含15个区、县(市))、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非杭州市户籍、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重度残疾包括残疾等级一级和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免费乘车内容:从单一公共交通工具扩大到包括市内普通地铁、市内普通公共汽电车和公交水上巴士,并经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编码,确认纳入免费乘车范畴的市内公共交通线路。
办理方式:3月1日-3月20日,我区提供集中办理助残免费乘车卡服务,即由残疾人自愿申请,社区统计上报,经区残联统一汇总提交至市民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此卡办理依据残疾人自愿申请原则,工本费15元均需自理。如若错过集中办理时间,可于3月25日起持残疾人证等资料,由本人或亲属到市民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具体以市民卡服务中心告知为准。
温馨提示:原来已经办理助残免费乘车卡的,可继续使用,将发放的第三代全国智能残疾人证将直接开通免费乘车功能;3月1日至5月10日为办卡过渡期,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即可免费乘坐公交交通工具(地铁凭残疾人证换单程票进站),5月10日以后一律凭助残免费乘车卡刷卡乘车;免费乘车只限使用有效证件的残疾人本人,乘车时须主动出示,如发现冒用他人残疾人证或使用伪造、变造残疾人证等违规行为,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企业有权取消免费乘车,并通知有关部门对违规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