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晚上6点半,刚吃过晚饭的柳浪阁1幢3单元业主代表陆续走进清波门社区的会议室,今天他们要商议一件重要的“家事”,对社区推动草拟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管公约》进行审议。
去年,杭州市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政策以来,清波街道的多个单元楼尝上了“头口水”。清波门社区柳浪阁1幢3单元是我市最早的加梯试点单元之一。该单元楼道的电梯于2017年9月动工,同年12月完工并通过检测验收。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了5个多月。
经过几番商议和修改,这份凝聚了整个楼道相关业主和街道、社区共同心血的自管公约终于正式制定完成并出台实施。
其实,早在电梯完工试运行时在社区协调下,柳浪阁1幢3单元就已经成立了自管会,现在有了自管公约,管理就更加科学规范了。
《公约》对自管会职责和选举、资金管理、电梯使用、维护保养、产权人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比如,电费运行费用、维护费用、主要职责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整个《公约》共有13条内容,1400多字,从如何管理好共有产权电梯,加强电梯的日常安全监管的角度出发,制定的时候特别注意结合目前加装电梯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管会小组到各项自筹资金落实专款专用制度,再到房屋产权变动相关权利事宜更改等事项都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清波街道一直秉承严守安全质量底线、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电梯安装成功只是整个工作的第一步,后续的长效管理同样非常重要。“要想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预防电梯事故,没有一个管理制度是不行的。”街道加梯负责人形象的比喻道:“电梯安装好,就像造好了船,开出港口到了海上,我们还是要‘护航’的。”街道加梯办在制定《公约》的过程中进行了全程指导,使社区和业主代表对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
为了让《公约》“站得稳”,社区全面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比较充足的法理依据,还特意邀请了律师参与制定。
不仅是《公约》,街道和社区还为自管会配备了顾问,平时有什么新的政策动向都会及时告知,业主有什么专业问题也可以随时咨询顾问。
既然是自治,业主的作用是最重要的。年初还成立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管会理事会”。楼道内参与出资建设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全都是自管会会员。会员中选举3人或5人建立自管理事会,前提是必须由三分之二及以上自管会会员参与选举,超过半数参会会员同意才有效。
根据《公约》规定,自管理事会每年都需要更新一遍全体成员名单,确保每位成员都签署《公约》。
有了这个《公约》,自管会就有了管理依据,社区也就有了充足“底气”,可以在监督管理中有据可循。不仅如此,《公约》的制定过程也是基层自治的有益探索,从议事、决策、执行、监督的每一个环节都少不了居民和社工智慧的发挥,让“自己的事自己议,大家的事共同办”的居民自治精神得到充分体现,不知不觉中提升了社区自治能力。
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公约》一制定,自管会就第一时间和维保厂家等联系告知。“电梯的安全使用要靠我们大家共同来维护。”对于《公约》的出台和执行,以及自管会的管理,业主们也是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