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单车”)管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单车停放秩序,促进城市文明及更好的推动单车有序发展,打造更高标准的环境秩序,实现“四个满意”, 根据《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结合上城实际,从2018年7月1日零时起对上城区四个区域(路段),实行单车禁停管理。
一、禁停区域
1、东坡路、湖滨路以西区域(含),北至庆春路南侧,南至解放路(不含)。
上述区域四点坐标:北纬30°15′11″、东经120°9′30″,北纬30°15′10″、东经120°9′30″,北纬30°15′37″、东经120°9′13″,北纬30°15′38″、东经120°9′27″(如下图)。
2、浙一、浙二周边:庆春路段南侧(马市街-直大方伯),直大方伯全段,解放路段北侧(直大方伯-马市街),马市街段东侧(解放路-小营公园)。
上述区域十点坐标:北纬30°15′36″、东经120°10′18″,北纬30°15′35″、东经120°10′18″,北纬30°15′36″、东经120°10′27″,北纬30°15′36″、东经120°10′26″,北纬30°15′10″、东经120°10′24″,北纬30°15′8″、东经120°10′25″,北纬30°15′10″、东经120°10′17″,北纬30°15′11″、东经120°10′17″,北纬30°15′21″、东经120°10′18″,北纬30°15′21″、东经120°10′17″(如下图)。
3、城站火车站:火车站站房全区域。
上述区域四点坐标:北纬30°14′51″、东经120°10′40″,北纬30°14′45″、东经120°10′35″,北纬30°14′42″、东经120°10′36″,北纬30°14′51″、东经120°10′43″(如下图)。
4、望江立交桥下:两端转盘以内。
上述区域四点坐标:北纬30°14′20″、东经120°10′21″,北纬30°14′19″、东经120°10′20″,北纬30°14′18″、东经120°10′27″,北纬30°14′18″、东经120°10′25″(如下图)。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停区域。
二、禁停时间
全时段。
三、各单车企业切实依法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敦促承租人履行车辆规范停放义务。
特此通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