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相关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三个抓手”,不断完善“访调对接”机制,实现信访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
以机构建设为抓手,实现“访调对接”常态化。区信访局综合接访科、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访调对接”工作。设置区、街道、社区三级组织架构,设立信访调解工作室,在区信访局设立我区“访调对接”工作室。多次召开工作部署和推进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层层推进,确保“访调对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确保“访调对接”规范化。区信访局、区司法局联合下发“访调对接”相关文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序开展“访调对接”工作。此外,根据相关要求,从受理审查、调解准备、调解实施、制作调解协议书等环节实现依法调解,所有调解案件都有迹可循、有档可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共同会商制定处置方案,确保相关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建立访援调“三合一”机制,加强信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配合人民调解做好涉法涉诉案件调解和法律咨询工作。
以资源整合为抓手,推动“访调对接”专业化。司法行政部门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积极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举办各级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依托新闻媒体及时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基础。
截至目前,共有17个案件移交“访调对接”处理,其中,成功化解13个,有望化解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