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财政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1-11月,全区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54.1亿元,同比增长12.2%,完成年度预算目标的98.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7.4亿元,同比增长11.77%,完成年度预算目标的97.96%。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始终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大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投入。1-11月,全区民生事业投入24.68亿元,同比增长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4.4%。
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面修订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调整业务规范,建立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与函告制度,切实强化预算硬约束。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统筹资金用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领域。
财政监管体系切实加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完成全区186家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工作。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新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及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修订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持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增旅游国际化、文化家园等多个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财政监督责任全面压实。加快推动数字化财政建设,加强全过程监督。开展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预决算公开、政法经费等多个专项检查,对老旧小区物业补贴项目、2017年促进就业项目等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核,截至11月,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96个,送审金额4.96亿元,审定金额4.23亿元,净核减率14.7%。
“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落实。加快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新增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及处置收入、城市道路占道和挖掘费等缴费项目,一体化收缴项目达25个。截至11月底,平台累计办理超10万次,手机移动端支付比例达97.4%。进一步缩短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5天,较法定时限缩短15天。
政府债务风险有效化解。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履行偿债责任,提前完成年度政府债务5.73亿元还本付息任务。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的实施办法,完善债务管理顶层设计。
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制定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和改革清单,形成国企改革六大工作任务及二十项工作举措,明确国企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以增加企业经营自主权为核心,修订出台《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调整重大事项审批权限。拟定望海潮公司资产整合方案,指导完成上投集团下属大商城总公司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加速盘活低效运营企业,完成2家企业的清算注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