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健康有序的旅游购物环境,2018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以丝绸产品经营秩序为重点的旅游目的地环境整治。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经济主体186家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3起,罚没款454.59万元。
严把旅游商品质量关。对重点街区内销售的糕点食品、膨化食品、肉制品等12个重点类别采取一户一户过,一件一件查的方式对证照信息、销售台账、进货凭证等进行检查,促进规范经营,并会同检测公司对90余批次的销售产品进行抽检,合格率100%。同时,对辖区商圈内大型购物商场所售服装进行抽检,33批次的合格率为78.8%,对抽检不合格的7家单位进行立案查处。此外,对辖区内15家大型旅游购物商场进行集中检查,做到一批次一质检报告,严控货物来源。另外,对火车站广场周边的食品、丝绸、工艺品经营户、过路长途汽车售票点、中国联通销售点进行重点检查,严把游客入杭第一关。
严把旅游商品宣传关。对经济型酒店以及旅游服务集散点的旅游广告宣传资料进行排查。收缴低价虚假的“一日游”宣传单、宣传册2000余份,并以集中约谈形式,严肃告诫商家不得从事旅游公司中介业务,散布虚假旅游信息。对西湖周边的丝绸购物商场进行集中整治,对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查处。查办案件4起,罚没款39万元。对辖区内12家大型旅游购物商场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加强对营业员的管理教育,坚决杜绝营业员为提升业绩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购物的现象。
严把旅游商品销售关。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在旅游购物商场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旅游购物投诉大幅降低。排查旅行社擅自设立服务点、旅游购物店无照经营等现象,促进旅游市场规范经营,责令停业3家。严厉查处旅游市场商业贿赂案件,查处景点内购物店与境外旅行社“合作”,实施商业贿赂行为销售商品案1起,罚没款414.79万元,起到有效震慑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