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9年上城区幼儿园的招生办法发布,招生时间、招生方法、幼儿园报名服务区划分等家长关注的问题统统都有。
申请入园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上城区户籍儿童以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包括: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上城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上城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2)符合规定的随军子女;
(3)在上城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
(4)符合我市政策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具体指持有上城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将“杭州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简称为“居住证”)和预计2019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报名注意事项
上城区户籍儿童
现场确认时间:6月1日至2日(9:00至16:00)。
家长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及姓名(不带孩子)前往报名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现场确认时,家长需提供户籍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房户不一致的,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非上城区户籍儿童
符合入园条件的非上城区户籍儿童家长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及姓名(不带孩子)于6月1日至2日(9:00至16:00)到居住地对应报名服务区现场报名。
家长携带相关证件也有要求,请仔细阅读。
1.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适龄儿童本人暂未持有居住证,预计2019年8月底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2019年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报名服务区域、招生咨询电话和地址等详细信息可关注“上城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