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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关于南星街道民安苑小区4幢1-3单元地下自行车库私自装门并上锁、堆放大量垃圾环境脏乱差、有消防隐患情况的公示

2019-10-11 10:23:10来源:上城报

上城区南星街道民安苑小区4幢1-3单元地下自行车库私自装门并上锁、堆放大量垃圾环境脏乱差、有消防隐患情况的整改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上城区南星街道民安苑小区4幢1-3单元地下自行车库被居民私自装门并上锁隔成私人区域,小间内堆放大量垃圾,环境脏乱差,且有消防隐患。

整改目标:对民安苑小区4幢1-3单元地下自行车库进行整改,禁止私自装门并上锁隔,清理堆放垃圾,督促物业序化管理,杜绝消防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上门告知。结合调查情况,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公安、住建、行政执法、水澄桥社区、物业等部门,对民安苑小区4幢1-3单元小区居民进行逐户上门分发告知书;二是责令整改。对私自装门并上锁隔成私人区域,小间内堆放垃圾情况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要求居民一天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组织人员予以拆除;三是联合清理。2019年7月25日,南星街道牵头公安、行政执法、社区、物业等部门,对民安苑小区4幢1-3单元对地下自行车库分割、封闭部分进行拆除,并对公共部位的堆积物进行清理工作。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1-86081366 


        上城区人民政府南星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1日


作者: 编辑:魏卓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