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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望江街道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9-10-11 10:27:27来源:上城报

望江街道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0087)整改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上城区望江街道婺江社区望江家园东园13幢2单元的地下自行车库,堆满废旧品、垃圾,业主无法停放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投诉多年未果。

整改目标:对该停车库进行全面清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当即组织30余人,对该停车库公共部位进行全面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清理垃圾杂物8车,约5吨,私拉的电线全部清理完毕,卫生打扫干净。督促望江家园东园物业管理处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1-86559187    传真: 0571-86560683  邮箱:1497607937@QQ.com


望江街道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0662)整改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上城区望江街道文华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绿化均被设置为停车位,自行车库杂物乱堆,垃圾未分类、垃圾桶无盖,散发臭味。

整改目标:1、对自行车库杂物进行全面清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对绿化带停车问题,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责令其在15日内整改,并恢复绿化。3、破损的垃圾桶全部更新。

整改措施:2019年8月1日上午,望江街道办事处组织行政执法中队、望江环卫所、望江派出所、耀华社区、物业管理处合计50余人,对该停车库公共部位进行全面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当天清运垃圾杂物25车,约15吨。8月2-3日继续组织80余人进行整治,清运剩余垃圾杂物23车,约13吨。对绿化带停车问题,望江执法中队已现场调查取证,并向在水一方物业有限公司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责令其在15日内整改,并恢复绿化。由于目前高温炎热,补种绿化死亡率高,同意暂时延缓补种,必须在适合补种的11月份,恢复绿化。针对现场停放在绿化带上的车辆,执法队员对车主逐一进行宣传劝导,对绿化带停车问题,行政执法队将加强巡查和处罚力度。破损的垃圾桶,已经全部整改、更新。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1-86559187    传真: 0571-86560683  邮箱:1497607937@QQ.com


望江街道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0671)整改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上城区望江街道鸥江公寓6幢地下车库、楼梯间堆放杂物垃圾,多年未清理,且私自拉线充电瓶车,有消防隐患。     整改目标:对该停车库进行全面清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望江街道办事处组织行政执法队、望江环卫所、望江派出所、耀华社区、物业管理处对该停车库公共部位进行全面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30余人,清理垃圾杂物12车,约8吨;私拉的电线全部清理完毕。督促鸥江公寓物业管理处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1-86559187    传真: 0571-86560683  邮箱:1497607937@QQ.com


    望江街道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0672)整改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上城区望江街道近江七园楼道口、电梯口堆放杂物、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有消防隐患。

整改目标:对该小区楼道堆积物进行全面整治。

整改措施:2019年8月1日上午,8月2日上午,街道办事处组织行政执法中队、望江环卫所、望江派出所、近江西园社区、物业管理处50余人,对小区楼道进行全面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共清理垃圾杂物35车,清运垃圾杂物约30吨。督促小区物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1-86559187    传真: 0571-86560683  邮箱:1497607937@QQ.com


    望江街道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0726)整改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上城区秋涛路296号尚筑金座为商住用房,10楼快餐店(门牌号1002附近),餐饮时间油烟味扰民。

整改目标:勒令其该经营者立即停止超范围经营项目,停止产生油烟的经营行为。

整改措施:望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杭州市上城区昕皓小吃店经营者刘丹进行了行政约谈,勒令其立即停止超范围经营项目,停止产生油烟的经营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望江市场监管所对该经营者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刘丹于8月2日向望江市场监管所上交了承诺书,承诺即日起停止场所内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活动,不再经营产生油烟类的食品,不发生油烟扰民问题。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1-86559187    传真: 0571-86560683  邮箱:1497607937@QQ.com

作者: 编辑:魏卓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