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上”因不胜酒力醉卧马路
在杭城一知名地产公司工作的汪某事业小成,且爱名牌。一身时尚大牌暂且不论,仅仅是脖子上的24K黄金项链就接近80克,欧米茄的手表,GUCCI的双肩包,BV的钱包、罗密欧眼镜、B&O耳机、登喜路名片夹。标配苹果5S手机、苹果IPADMINI2代16G平板电脑,皮夹内还有15000元现金。浑身高大上的汪某却因不胜酒力于2014年8月17日凌晨3时醉卧在庆春路衣之家百货店门口。
·遇“好心人” 醉上加“醉”
从网吧出来途经此处的常山人范某某看到酩酊大醉的汪某稍稍一愣,汪某身上的名牌手表和名牌双肩包无不吸引着范某某的眼球。于是范某某的“职业毛病”又犯了,他借着凌晨的夜幕掩护,假意关心,上前将汪某扶到公共躺椅上。接下来范某某就撕破了“好人”的面罩,他将醉酒浑然不觉的汪某的双肩包背到自己身上,将汪某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都拿走,随后逃之夭夭。事后,范某某将盗窃所得的手表、手机、平板电脑销赃得款4600元。然而当范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范某某仍假意称自己是担心汪某着凉,但他终难逃法网。
日前,范某某已经因涉嫌盗窃罪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6838元。翻阅范某某的前科也是让人吓一跳:2000年10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5年1月因盗窃行为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2011年5月9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1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检察官提醒
此类犯罪往往针对醉酒人士意识不清醒、反抗能力差等。现正值年末公司、朋友聚会高峰期,如有醉酒人士,则务必由亲人或朋友陪同,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