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区法院出台《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操作规定》,规范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根据“能调则调、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原则,采取案件分类审判模式,实现纠纷多元化解。
据了解,区法院采用调裁结合,实现简案快审。充实诉调对接中心力量,配备员额法官4名、未入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书记员2名,分四组采取1名员额法官+1名未入额法官+1名人民调解员+1名书记员(法官助理)的模式。成立4个速裁团队,在强化调解的同时,授予其裁判权,对调解的一些事实清楚,但一时无法形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直接进行裁判,实现简单案件当天调解、当天立案、当天判决,有效分流了全院约60%的民事案件。实行“大民事”打造精品案件。打破传统庭室分案模式,成立了12个民事审判团队,实行滚动随机分案,专门审理疑难、复杂、专业性强的民事案件。同时,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实行专业化、精细化审判。成立专业法官会议加强办案标准化。制定《民事审判专业法官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专业法官议事制度,统一审判尺度。会议成员由本院公认在民事审判领域具有业务专长、品行操守好、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成。专业法官会议下设专业讨论小组,分级对案件进行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讨论,为承办人或合议庭在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同时,依托信息技术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庭审录音录像、远程视频、网上审委会、节点管理等系统,加快办案节奏。除14个数字法庭外,为8个调解室新增了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提高案件开庭和调解效率。并与辖区部分街道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视频对接,开展网上法律服务和实时调解指导,实现简单案件在社区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