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被执行人陈某在《还款协议书》上落笔签字,上城区法院首次通过“院所合作”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10万元的案件。
2017年6月7日,某担保公司因被执行人陈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代偿款义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经承办法官多次催促劝诫,被执行人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随后,法院采取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执行措施,但均未取得实质进展,7月22日,法院决定对陈某予以司法拘留。
在陈某被拘留期间,上城法院运用“院所合作”机制,与拘留所帮教民警密切合作,由帮教民警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威慑和疏导作用,由执行法官从法制教育入手进行说服和引导,最终促使陈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表示将尽快偿还欠款。
上城法院提醒大家,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法院有权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据了解,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推出“院所合作”机制,旨在通过法院与拘留所的密切配合,对被司法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说服教育工作,以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化解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有效提升法院执行质效,有力助推破解执行难工作开展。
此外,该机制还将发挥畅通法院与公安机关点对点信息对接与共享机制,规范司法拘留送拘和收拘程序,方便异地提审、办理收拘解拘手续等功能。
“该模式取得的成果令人振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与拘留所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被拘留人的思想工作,促进案件执行,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上城法院执行局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