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动下,上城法院开展了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区法院执行干警赴湖滨路46号,对被执行人杭州美湖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孙先生在西湖边美食城购置了四间店面用于出租。他将店面托管给了美湖公司。然而,一年里孙先生才收到两万多元的租金,美湖公司拖欠了他20余万元的房租未支付。和孙先生一样被拖欠房租的,还有另外15位店面业主,涉及款项共计50万元。
因为房租久欠不还,这16名业主将美湖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调解,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确认该公司应在限定日期内向业主们偿付欠款。但调解书约定的付款时间过去后,美湖公司仍未将欠款还清,业主们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日前,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奔赴美食城会“老赖”。
美湖公司的负责人周老板说:“之前公司不是我们经营的!我们接手的时候并不知道欠了这么多钱!”原来,周老板是美湖公司的第二任管理者,接手后,没成想背了一堆债务,而不到三个月公司所管理的美食城也进入了关闭状态。“我们是想把这个美食城做好的。”面对业主们和法院执行干警,周老板也很无奈。
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本系列案的被执行人是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在法律上独立承担还款的民事责任,公司负责人的更换不影响该责任的承担。周老板等人在接手公司时就应该有风险防控意识,做好法人关系调查和事务交接移转工作,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现在周老板既然已经作为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接手公司,就应当代表公司处理好与公司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中的付款义务。
执行现场,由于周老板无法承诺何时还款给业主,区法院对美湖公司的账本和公司经营场所进行了查封,并进一步核查美湖营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