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府院、府检联动,4月20日上午,我区召开府院工作联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金承涛,区委常委、副区长张军伟,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领导传达贯彻落实“全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暨府院联席会议”精神;区法制办总结通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汇报“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区法院总结通报2017年行政诉讼工作情况、针对“两高一低”提出要求和整改建议;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经验交流。
金承涛充分肯定我区近期在行政争议案件中取得的成绩。他指出,2015至2017年,我区行政争议案件化解率从16%提升到40%,行政争议化解功能得到有效提升,为推进上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金承涛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加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二要围绕目标、狠抓落实。按照市政府要求,强化“两高一低”问题清查梳理摸清底账,严格制定并落实“两高一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2018年目标任务。要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能力,注重行政诉讼的倒逼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法定职责。要严格建立区行政案件量、行政败诉情况以及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排名制度。三要形成合力、良性互动。继续加强沟通、交流,加强府院、府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交流机制。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四要强化责任、完善考核。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标准;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执法不规范、化解矛盾纠纷不力至产生大量行政诉讼案件或消极对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致产生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依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