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是浙江省防范经济犯罪教育宣传月。3日上午,由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主办,以“拒绝高利诱惑,乐享幸福晚年”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在我区公民警校拉开帷幕。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建,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劲浩,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秦文等出席活动。《都市快报》“律师来了”,杭州滑稽艺术剧院,辖区各街道、社区老年居民代表130余人参加。
启动仪式上,全省首家“防范经济犯罪教育基地”在区公民警校正式授牌成立。围绕基地的成立,公安机关将大力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工作优势,通过上门走访、座谈教育、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老年居民宣传经济犯罪防范知识。
“绝大多数经济犯罪是可防可控的,所以切实加强教育宣传,防范于未然,才能真正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警方在侦办案件中发现,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老年人是最容易上当受骗的一个群体,而且一旦上当,最后往往都是血本无归,严重影响晚年生活。为此,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就定在了“拒绝高利诱惑,乐享幸福晚年”。
据了解,防范经济犯罪教育基地成立后,我区公安机关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打防并举,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警示,加大对传销、非法集资、假冒伪劣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以公民警校等平台为依托,推动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楼宇、进家庭,引导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各类经济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