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参与式预算”模式,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至2018年,我区共有残联、民政等20家单位被确定为参与式预算单位,区人大代表从专项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累计提出6大类255条意见建议。根据这些建议,区财政局不断规范预算行为,有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动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在“金财工程”总体框架下,逐步形成完善“预算编审”“项目库管理”“基础资料库管理”三位一体的预算编制信息系统。推动部门预算规范化编制,陆续出台部门预算编制业务规范以及会议费、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推动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建立健全,进一步形成办公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房屋修缮等项目经费定额支出标准,明确界定民生支出补助的范围和标准。2017年起,在预算编制系统上统一制定部门预算上报格式,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精细化。
推动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强化,合理划分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界限,并逐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促进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相结合,开展预算执行进度和全年执行率考核,与次年预算编制挂钩,并将预算执行进度作为预算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区级部门综合考评。推动财政相关支出管理改革,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会计结算中心支付和监督功能,对政府采购资金以及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拨付、管理和核算。
推动预决算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提升。通过开展“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调动了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的热情,完善了人大审查批准预算与监督预算执行的环节,使政府预算编制更能体现代表的意愿、反映民众的呼声,实现“财为民所用”。2013年以来,区财政支出持续向民生领域和重点环节倾斜,始终坚持将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投入民生保障领域。不断完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突出完善对“三公经费”情况的细化公开,确保政府本级预算及部门预算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自觉接受监督,促进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