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指导委员会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2 16:24:42 星期五   

建于上个世纪80、90年代的多层住宅小区没有电梯,给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加装电梯涉及到多部门审批,仅凭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独立完成较困难。   

方志达代表建议,由加装电梯所涉及的各政府部门、所涉及到的各企业、律师、会计师组建区加装电梯指导委员会,指导社区、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建立加装电梯专项基金,规范、管理、解决加装电梯所涉费用。

据了解,2017年下半年,我市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8月21日,我区成为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首批试点。而早在2017年6月中旬,我区就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住建局牵头领衔“破难”。截至目前,我区新民村2号1单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成功运行,柳浪阁1幢3单元加装的“贴墙式”电梯拿到了验收合格证。

我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明确坚持“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倡导既有多层住宅业主发挥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主导电梯加装工作。而政府部门则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出台《上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实施方案》,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并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出台“多部门联审制度”,审批工作“一次到位”。街道与社区成立梯改工作小组,专人负责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利用熟悉政策和办事流程的优势,分析不同加装模式的优缺点,帮助居民理顺思路。

目前,我区已有24台电梯通过联合审查,其中11台进入施工阶段。2018年,我区还计划实施150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竣工50台。

来源:上城报   作者:区人大代表方志达   编辑:潘煜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