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颁布了一系列公告和通知,做好清理进户执法项目的同时,加强对取消进户执法相关项目后续税收管理。对进户执法前提已不存在的、进户执法作用不大的、可进可不进的、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或其他途径解决的进户执法项目,要坚决予以取消。
已取消的进户执法的项目有:
1、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查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调查巡查
3、大额普通发票代开调查巡查
4、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失调查巡查
5、未按期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抵扣调查巡查
6、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调查巡查
7、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采集
8、车价信息管理
9、逾期未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理
10、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票表比对异常处理
11、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事项的核实
1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包括港澳台安排、协议)待遇审批和备案的核查
13、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日常审验
14、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股权审核
15、特别纳税调整跟踪管理
16、房地产企业注销前多缴所得税清算管理
17、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核实
18、出口退税审核中特别关注信息审核
19、出口退税审核中第一批特别关注信息审核
20、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