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佩雯是区公安分局已故离休老党员、老警察,她默默无闻一辈子,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公安事业。她一直过着简朴的生活,在按时交纳党费的同时,总会不定期地向党组织交纳特殊党费。
12月15日,区公安分局党员活动日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党费交纳仪式,全体党员见证了这场令人肃然起敬的党课。交纳仪式上,齐佩雯的爱人蒋惟扬、小儿子蒋冬讲述了老人平凡、奉献的一生,并按照老人的遗愿,将183893.75元抚恤金作为最后一次党费,全部交纳党组织。
齐佩雯,1932年12月出生于山东淄博市,1948年10月参军入伍,并随部队解放杭州,1949年5月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1949年5月至1965年8月在杭州市公安局工作,1965年8月开始在上城区公安分局横河派出所工作,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光荣离休。
在36年的工作生涯中,齐佩雯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离休以后,她一直过着简朴的生活,在按时交纳党费的同时,总会不定期地向党组织交纳特殊党费。从最初的几百元,到几千元,即使在生病期间,也未曾间断这份坚持。她将交纳党费视为对自己党员身份的一项承诺、一份约定和一种责任。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齐佩雯心系灾区,多次捐款捐物支援灾区建设。2008年7月,她从自己的退休工资中拿出600元作为特殊党费交纳党组织。2012年,她又通过红十字会,向汶川灾区捐款1000元。
2013年4月20日,四川雅安地震。虽然当时齐佩雯年事已高,多病缠身,行动不变,但她仍挂念着灾区。5月4日上午,她在儿媳的搀扶下,带着虚弱的身体,特意乘坐公交车赶到区公安分局,交纳3000元特殊党费。她说:“灾区人民群众遇到了这么大的困难,作为一名党员,我要尽一点力,支援党对灾区的建设。3000元党费是我对灾区人民做出的一点微薄之力。”
2014年8月,齐佩雯委托区公安分局退休党支部书记孙桂帆(原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把5000元作为特殊党费交纳到上级党组织。就在她身患多种疾病,多次入院治疗,身体状况极其不好的情况下,她依然心系党恩、牢记党员身份,多次表示要交纳特殊党费,力所能及地为党的建设事业贡献一份力。
齐佩雯不忘初心的坚守,深深地感染了家人,她多次向家人表示,去世后要将抚恤金全部上交党组织。2018年8月6日,齐佩雯同志因病抢救无效去世,享年86岁。家人根据她生前的遗愿,一致同意将齐佩雯同志的抚恤金共计183893.75元作为特殊党费,全部上交给党组织。
“母亲的一生都在用实际行动教导我们,要心怀感恩,做正直善良的人;要懂得帮助他人,做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今天,是母亲离开的第131天,我想这也是她老人家参加的最后一次具有特殊意义的组织生活日,我想这样的安排,母亲也一定会非常欣慰!”齐佩雯的小儿子蒋冬说。
齐佩雯同志交纳党费这一看似平凡的举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对党的无限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