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爽,佳讯频传。国家版权局日前下发《关于授予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等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和示范园区(基地)称号的批复》,授予41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华语之声传媒(杭州)有限公司榜上有名。据悉,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是目前国内版权领域最高奖项之一。
从2011年开始,国家版权局评选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主要授予在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产业发展、版权保护与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企事业单位、相关机构和经营市场。华语之声传媒(杭州)有限公司是上城区互联网协会会长单位,自2005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致力于打造互联网文化生态的绿洲。多年来,华语之声传媒(杭州)有限公司积极采取以下几条保护版权的有效措施:坚持使用正版软件;编辑标明资料来源,原创标注水印,保护保障原创者、版权人利益;签订版权授权协议;注册软件著作权、商标,保护自己的版权;组织版权知识培训;建立版权管理相关制度。接下来,华语之声传媒(杭州)有限公司表示将再接再厉,在探索版权保护新模式与新理念中发挥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