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
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近日,区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全会精神,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接受人民监督;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会议强调,要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在区委领导、各部门协同下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近年来,区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都市版“枫桥经验”,优化“五室三站”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自主研发应用金融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首创“凤凰金融智审”审判模式,积极打造上城品牌。今年,又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开展研究部署、专门制定实施意见,以一盘棋思想大力推进、狠抓落实。目前,上城区诉源治理“基层挺在前、法院兜于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诉源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将深刻改变过去被动、后置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扭转“遇事找法”就是“找法院”的惯性认识,通过各类前置干预措施,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将纠纷止于诉外。
下一步,区法院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发展新时代都市版“枫桥经验”上城模式,不断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一站式递进分层解纷机制,服务上城发展大局。一是凝聚合力,推动构建多元解纷制度机制。二是发挥职能优势,推动建立纠纷解决社会治理共同体。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推动法治思维成为社会共识。
区检察院:
在中国之治下履行检察使命
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上城检察干警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干警们纷纷表示将结合检察业务实际,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履职自觉,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在中国之治下履行检察使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向世界发出了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豪迈誓言,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国之治,体现在完善的治理体系和现代化的治理能力;检察担当,体现在坚持公平正义的执法初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必须有担当、有作为。担当和作为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当中,能否客观认定事实,能否准确适用法律,能否充分保障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更体现在检察人员的格局和理念当中,不能就案办案,要把办案融入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当中去,融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中去,从而在格局理念和办案实践的互动流转中,实现治理能力的提升。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要深刻认识“中国之治”的本质特征和巨大优势,坚定制度自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职能行使中。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定“四个自信”,更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立足本职,精准打击犯罪,不枉不纵。
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服务和保障“中国之治”。以坚定不移的政治信心和矢志奋斗的坚定决心,永葆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把民情民心民意融入检察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
区公安分局:
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擦亮公安“金名片”
近日,区公安分局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引导全局民警和辅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时代的任务上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历史任务,为推进公安事业在新时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第一次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第一次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13个“坚持和完善”和“三步走”的重要部署,为党和国家治理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极为重要和紧迫的政治任务,也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学习传达,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要组织全警学。以支部为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刻学习领会全会部署的各项具体任务,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努力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上城公安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要结合主题教育学。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公安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宗旨,确保学深悟透,不断夯实新时代公安工作根基。三是要联系实际学。立足公安机关担负的职责和使命,主动学习“诉源治理”等一批适应时代要求的新理念、新路径,充分发挥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作用,及时化解风险,坚决守牢底线,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擦亮公安“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