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下面发表公诉意见……”近日,员额检察官杜恬君通过“云庭”小程序在线对一起盗窃案出庭支持公诉。
这是一次特殊的庭审,审判长在法庭就位,公诉人在区检察院会议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在北京家中接受远程视频连线审判。这是区检察院首次采用“远程庭审”的方式出庭支持公诉的刑事案件。
本案检察机关以简易程序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共同参与庭审诉讼。但是由于前期北京疫情二次爆发,被告人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曾在北京高风险地区有过滞留,可能存在一定疫情风险。对此,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商议后决定对本案以“云庭”小程序线上视频的形式进行远程开庭。
9点15分,公诉人将手机调好网络摆放在支架上,审判长、被告人陆续就位。9点20分,随着一声法槌敲响,本次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当庭举证、发表公诉意见及量刑意见。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9点40分,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此次庭审过程有条不紊,网络直播画面清晰、高效便捷,实现了“三方”三地同时在线“云”庭审,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也实现了与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零接触,有效加快庭审程序流转,节约司法资源。